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国家对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基本权利,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学生开展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运动,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政体【2011】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集团坚持以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为目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教育指导思想,做好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切实促进集团体育工作。
成 员:张华、葛伟、刘宝纯、赵晓华、郭俊梅、刘振武、郑红旗、王艳玲、曹雅利、韩文成、李福双、李丽军、马保恒、张茂强、谭振波、王俊宝
领导小组负责每天运动一小时工作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以及对各系的督促、检查、考核。
集团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教务处严格落实两学年三学期104学时的规定,并按要求开好选修课,确保学生掌握两项以上基本体育技能。
坚持一、二年级学生每周除体育课外,参加不少于一次出早操、两次课外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竞赛活动的方式、内容,以及出早操时间、地点、带队教师由各系拟定计划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执行。
每名课外体育活动和出早操带队教师每次所带学生数约400人,每次活动不少于1小时。集团按每人次30元标准支付带队教师课时费。
1.每学期期末组织评比验收比赛,验收内容为以学生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内容为主,验收内容由各单位自行选择。各系一、二年级在校生全部参加,按各系实际招生人数为基数,缺10人扣1分(四舍五入)。
2.各系领导要高度重视,活动内容丰富,有专人负责和管理,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系系有特色。
3.评比办法以日常抽查为主,结合期末验收的结果,作为年终评比的主要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终各单位落实情况,评出前三名给予物质和荣誉奖。
4.各系带队队员课时补贴由财务处统一管理,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统一发放。
5.集团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系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导,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将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按要求报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