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通知要求,集团从10月10日开始在全院开展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目前,评选及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已全部结束,2899 名同学获得资助,其中12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336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551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推选及评审工作量大、任务重、政策性强。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集团早在今年暑假开学初就安排各系开展了全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并于10月10日组织召开了2008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协调会,要求各系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建立贫困生档案。副院长邵达民同志多次组织召开学生助学奖学金评审小组会议进行部署协调。学生处及时将有关文件传达到各系,要求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管理规定,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为保障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顺利展开,各系成立了以评审工作组,负责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审核工作。各系各班在推选工作中严格按规定与要求,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了推选评审工作。财务处组织人员到各个校区逐系发放,及时把432.7万元国家奖助学金全部发放到同学手中。(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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