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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集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23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健身条例》,推动阳光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学生体质,活跃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培养学生敢于拼搏、勇于创先的意志和集体主义的精神,经集团体育指导委员研究,集团决定召开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0年10月17日、18日

(二)地点:主赛场集团体育场;分赛场西院体育场(标枪、铁饼)

二、参赛项目

(一)竞赛项目

1、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4×100米、4×400米。

2、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二)趣味项目

1、集体跳绳;

2、“角斗士”;

3、齐心协力50米跑;

4、拔河。

三、报名

(一)以系为单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

(二)竞赛项目每项每单位男女限报4人(接力项目限报一队),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趣味项目以上述要求为准。

(三)各单位认真填写“运动员报名表”, 报名表可到集团主页上自行下载。报名后不得更改。各单位将报名表以及入场式解说词于10月12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体育部邮箱tyb87115506@126.com。逾期不予编排。联系人:王燕,电话:87115506。

四、奖励办法

(一)团体总分取前四名。

(二)竞赛项目取前三名发物质奖及荣誉证书。所有比赛项目取前八名记入团体总分,集体项目(包括趣味项目、4×100米、4×400米)记分加倍。

(三)入场式及表演项目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不记入团体总分。

五、运动员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集团正式在籍学生,运动员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必须遵守纪律,身体健康,并有人身保险。

六、安全保障和纪律要求

(一)各领队要组织学生准时入场,按时退场,按指定地点就坐,不得随意走动,维护大会秩序,确保大会顺利进行。

(二)加大资格审查力度,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参赛资格,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七、职责分工

(一)院办负责邀请来宾,起草开、闭幕式院领导讲话。

(二)教务处负责运动会期间调、停课有关事宜。

(三)后勤处负责比赛期间的医疗保障以及西院运动员的接送。

(四)工会负责各处室教职工的入场式以及教职工的比赛项目。

(五)团委负责运动会期间宣传广播的相关事宜。

(六)学生处负责开幕式大型军体拳项目表演。

(七)各系负责本系教职工和学生的入场式以及表演项目。

(八)体育部负责赛前各项工作的筹备、相关事宜协调、竞赛项目的编排、开闭幕式会场布置、音响控制等以及开幕式大型太极拳项目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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