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8月12日发生的陕西商洛山阳县山体滑坡灾害和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中央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就加强安全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安全稳定工作,按照省委《关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冀办传[2015]43号)要求,根据院长办公会研究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中央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河北省有关要求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正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集团和部门实际,深刻汲取近期其它省市发生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完善安全稳定工作机制,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安全稳定工作,确保集团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各系部、处室要按照上级要求和集团的安排部署,立即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要对所有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实训场所、生活场所、体育活动场所、仓储场所、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无死角覆盖,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和细节。要建立检查台账,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一列出清单,立即整改。安全工作处要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校园巡查和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设备的监督检查,建立巡查和检查台账,发现问题立即发隐患通知书,立即整改,做到不推卸、不拖延,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校园安全稳定事故。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总负责,认真开展自查,深入一线加强检查,及时查找解决安全隐患问题。后勤处要对院内各施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各施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情况自查。要切实负起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各施工场地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员。暑期开学前,集团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参加,安全工作处牵头,组成集团安全工作督导组,对各部门、各岗位、各场所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责任制。院总值班室、各值班岗位、带班处长必须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各级带、值班人员、集团抗洪抢险应急队各队员要保持通信畅通,确保每一个环节不出现疏漏。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严格按照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做到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有力、应对有效。对应急值守出现失误、反应迟缓,以及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集团各部门贯彻落实通知情况,及时报集团办公室(0311-8711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