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关于组织开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法律系党总支制定了详细的生活会方案,在此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认真准备,并与集团活动办多次沟通,于2013年11月7日上午,召开了组织生活会。
会议由法律系主任王金兰主持,党总支委员及支部书记张国敏、郑会娟、董静洁、秦玉彬、高培勇、杨秋华、丁志岩参加,董静洁做会议记录。集团党委书记刘乃民、集团办公室主任葛伟也参加了法律系的组织生活会。
会上,王金兰同志率先进行对照检查发言,其他党总支成员也分别进行了对照检查发言,充分开展自我批评,剖析“四风”问题产生的根源,其他党员同志分别对党总支成员提出了批评与建议。大家发言后,王金兰同志主要从提升专业层次、提高专业建设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和学生管理水平四个方面进行了总结。最后,刘书记对组织生活会进行了精彩点评,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这是他参加集团各系部处室的第一个专题组织生活会,是一个质量较高的组织生活会,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准备充分。法律系党总支做到了会前与活动办多次沟通,提前上交对照检查材料,总支委员之间充分交流。第二,主题明确。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都紧紧围绕四风展开,紧紧围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对照检查,没有旁枝蔓叶。第三,气氛既庄重又和谐。这是很规范的一个生活会,不管自我批评还是相互批评都很正规。自我批评提前都做了准备,相互批评也是经过深思熟虑,会下充分交换意见,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都比较像、比较准,尤其是相互批评更直接、更尖锐。同时,刘书记还对法律系党总支建设包括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四点希望:第一,深化学习,加强理论武装和理论修养,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第二,在运用四大法宝上上心用力,健全组织生活,增强组织意识,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三,坚持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与推动中心工作相结合,两手抓,两促进,推动法学教育科学发展;第四,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防止闯关心理,以整改来体现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实效。
刘书记的点评深刻到位,给了大家很多启发,王金兰主任代表法律系全体党员表态,表示要把刘书记的讲话精神认真传达到每位教职工,要进一步切实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认真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