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党中央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我们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2022年3月29日上午,我院体育部张春国老师带领司法实务系2020级郑昊、孟子涵和建筑工程与法务系2019级赵何朕三名同学,在清理北院文体中心场地,这时他们发现体育馆角落里有一只好像受了伤的美丽的大鸟。因不确定这只鸟的来历,目前又是新冠疫情严格防控期间,师生四人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简单给大鸟投喂水和食物后,小心地用大号塑料桶将其罩住。在和网上的视频照片对比之后,他们发现这是一只雉鸡,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基于我院师生较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张春国老师马上将情况上报体育部李利军主任及米利玖副主任,两位主任要求他们一定要妥善保护好这只雉鸡,并迅速联系了相关部门。石家庄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很快赶到集团,在体育部刘音老师和安全工作处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救助站工作人员将雉鸡装入鸟笼带走救助治疗。
作为法律类高等院校,集团历来高度重视师生法治观念宣传和法律素养教育,在校园规划建设上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注重园林绿化、生态保护建设和校园基层治理,目前绿地面积占整个校园面积的50%以上,种植植物多达120多种。春来鲜花满园,夏赏绿荫遍地,秋观银杏金黄,冬望松柏长青。集团被评为省级“园林式单位”。集团以生态工程与法务系为龙头,统筹推进生态与法治建设,广大师生普遍具有着较高的生态保护意识,校园生态环境一年比一年好,不仅常年栖息着成群的喜鹊、燕子、麻雀,不太常见的斑鸠、戴胜等鸟类也时常光顾。傍晚时分,成群的鸟儿在竹林中歌唱,清脆悦耳让人忍不住驻足聆听......
多年来,集团师生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本次救助雉鸡活动充分体现了师生爱心以及良好的生态保护意识,全院师生纷纷表示,要持续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为美丽中国、美丽河北建设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