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为更好地弘扬法治精神,发挥政法院校法学知识优势,集团法律服务中心根据冀司通〔2010〕93号文件精神,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和谐社会”为主题,启动了“法制宣传月”活动。
从11月中旬开始,法律服务中心精心组织,积极筹划,组织了范围广、内容全面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方面在校内组织开展了模拟法庭、法制辩论赛、法制竞技比赛、法制朗诵比赛、法制知识讲座、法制演讲比赛、法制征文比赛、法制宣传交流会、普法知识讲课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小品比赛等多项活动;另一方面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基层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师生到平山县下口村、下口中学、东方明珠小区、正定县曲阳村、东营村、新天地小区进行法制宣传活动。
“12·4”法制宣传日当天上午由法律系系主任王金兰教授、教学副主任张国敏教授带队,法律系十几名专家教授和130名学生参加了“12·4”法制宣传活动。河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益民,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时清霜,正定、晋州、辛集等市(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县)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亲临石家庄市法制公园、晋州市新世纪广场、正定县市府广场、辛集市市府广场等各宣传地点看望了我院师生。他们对我院组织的此次法制宣传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活动后法律服务中心与石家庄市司法局、晋州市司法局、正定县司法局、辛集市司法局地等单位签订了共建实训基地协议。
此次活动中,法律服务中心共制作宣传展板12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70余人次,文艺演出1场,悬挂法律宣传条幅15个,出动宣传车4辆。此次活动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起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集团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三年来,坚持组织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八进”活动。在石家庄市及周边县(市)进行法制宣传过程中,在老师的带领下学生们积极地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共发放免费法律常识宣传单90余万份,法律咨询名片8000余张,悬挂法律宣传条幅250余个,赠送法律书籍150多本。有多家媒体曾对法律服务中心的活动做过新闻报道。现法律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已经步入程序化、常态化,各项工作正在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