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6日下午,省法院院长卫彦明一行4人到集团调研合作培养书记员、互派人员挂职等事宜,并就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合作方式等相关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院领导,办公室、法律系、法学系、管理系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卫彦明院长指出,司法辅助人员是司法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制定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及工资待遇政策,努力使司法辅助人员招得进、留得住、干得好,对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省法院系统书记员缺编严重,根据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省法院决定和集团合作培养书记员,合作培养方式有四种:一是短期培训,省高院负责招聘书记员,集团负责培训;二是对现有书记员进行脱产培训,利用一两年时间将全省各级法院现有书记员轮训一遍,提高业务素质;三是从集团今明两年毕业生中定向招聘书记员,经集中培训后入职工作;四是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分配方式系统培养书记员。希望集团进一步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使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掌握基本法律知识、速录基本技巧、计算机操作水平,以胜任书记员岗位要求。
2013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要求,选聘1000名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集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省法院与集团就互派人员挂职达成了初步意向。
院党委书记、院长李凤奇同志代表集团对卫院长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到集团调研指导工作表示感谢。他表示,省法院选择与集团合作培养书记员,对集团招生工作、专业课程建设和学生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下一步集团将认真谋划此项工作,在省法院人事部门指导下,努力将此项工作做好。关于互派人员挂职,集团一定全力配合,以求尽快完成互聘工作,为落实互聘“双千计划”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