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实现教学资源的有效共享,教师个人根据专业或课程建设需要购买的图书,应纳入集团图书资源,由图书馆统一分编,系(部)或专业保管。所需经费由集团图书购置经费支出,不再由专业、课程等专项教学经费支出。
2.对于在专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由人事处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相关制度中,做出具体的优先规定。
3.明确专项经费开支范围,经费报销时相关票据经系部领导签字后交教务处审核。后续报销手续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后续报销手续简化工作已在2013年11月落实。
4.师资队伍外出学习、培训方面,教务处仍应加强宏观监管,引导各专业根据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避免重复培训,同时加强培训后在本系部的学习交流,充分发挥经费使用对提高教学团队整体素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