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学生处(团委)收到院领导信箱要求支教的学生邮件,按副院长李君奇同志的指示,学生处(团委)对照上级部门暑期支教工作相关文件,建议该同学或其他有意愿参加暑期支教工作的同学直接与院团委联系,联系人:杜丽娜,联系电话:87115155。经审核符合条件,可安排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按条件编入支教团队。
学生处(团委)
201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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